寄荆门郑准 尚颜 · 唐 · 唐诗 传衣传钵理难论,绮靡销磨二雅尊。不许姓名留月观,终携瓶锡去云门。窗间挂烛通宵在,竹上题诗隔岁存。珍重荆门郑从事,十年同受景升恩。 #唐诗#唐 ← 峡中酬荆南郑准 遇一首 将欲再游荆渚留辞岐下司徒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