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陈七峰七诗韵 其六 包恢 · 宋 · 宋诗 形相犹吾庐,主者自有执。执乃所性存,不计年百十。庐则有坏时,似井废不汲。能原始要终,修短非缓急。 #宋诗#宋 ← 和陈七峰七诗韵 其五 遇一首 和陈七峰七诗韵 其七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