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居方舍人挽诗二首 其一 汪藻 · 宋 · 宋诗 汉殿胪传处,回头四十春。共嗟香案吏,归作钓台人。意气林泉老,名声日月新。贾生方拟召,𫛳鸟在承尘。 #宋诗#宋 ← 悼往二首 其二 遇一首 起居方舍人挽诗二首 其二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