挽刑部王侍郎诗二首 其一 汪藻 · 宋 · 宋诗 诏跸南来首赐环,清名谁不仰高山。独操廷尉平反柄,徐步文昌侍从班。曾子哀矜情得后,臯陶明允罪疑间。中朝正赖公持议,那得超然便不还。 #宋诗#宋 ← 致政王参政挽诗二首 其二 遇一首 挽刑部王侍郎诗二首 其二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