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金华徐伯光义聚规约 其一 徐元杰 · 宋 · 宋诗 至矣前人惠后人,爱之无不用吾情。寸心千虑规前定,六世一门家太平。愈久愈教同保守,不容不念始经营。业为可继宜休养,夜夜春雷鼻息鸣。 #宋诗#宋 ← 赠日者李成斋 遇一首 题金华徐伯光义聚规约 其二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