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和 其一 晁说之 · 宋 · 宋诗 不肯喧喧奏子虚,何心江上惜三余。陆浑火但无家计,宣榭灾宜费图书。每恨血鳞能雨若,何堪脱角去焚如。知公辅弼关心处,不比他人乐退居。 #宋诗#宋 ← 和许嵩老江上舟灾 遇一首 再和 其二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