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县再次韵不作平侧体复次韵二首 其二 曹彦约 · 宋 · 宋诗 和氏得荆璞,眩走数百舍。谓足奉至尊,过眼不售价。有时置箧笥,光彩忽惊夜。持归弄儿女,足以照里社。 #宋诗#宋 ← 知县再次韵不作平侧体复次韵二首 其一 遇一首 赠日者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