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正之丈提刑挽词 其一 韩淲 · 宋 · 宋诗 犹记登龙日,分明捉月仙。精神超物表,才术本天然。符节多遗爱,玺书行九迁。岂期归蜀道,乃尔閟重泉。 #宋诗#宋 ← 陈宣抚待制挽诗 其二 遇一首 李正之丈提刑挽词 其二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