缕缕金 萧德祥《小孙屠》 · 元 · 元曲 它元卖酒,接佳宾。花牌上除姓名,做良人。娶它为夫妇,水性无准。把梅香杀死私奔,教我枉受刑禁,教我枉受刑禁。(旦)。 #缕缕金#元曲#元 ← 紫苏丸 遇一首 同前·34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