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风诗·二 元结 · 唐 · 唐诗 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。加之清一,莫不顺则。意彼刑法,设以化人。致使无之,而化益纯。所谓代刑,以道去杀。呜呼呜呼,人不斯察。 #唐诗#唐 ← 二风诗 遇一首 二风诗·三 →